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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學系113學年度第2學期新聘專任教師第2次公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新聘專任教師甄選公告

/系所

理學院體育學系  尚未取得博士學位畢業證書者請勿申請

職位

助理教授級()以上專任教師壹名

應聘科目

主授科目:運動科學組相關科目(運動生理學群、運動生物力學群、運動與身體活動 心理學群)

兼授科目:游泳、體操或田徑。

起聘日期

擬於11421日起聘。

待遇與

權益

依本校相關規定核支。

學歷

資格

一、應聘資格

(一)「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學系」大學部畢業而且具有體育體育相關科系博士學位者。

(二)前一款「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學系」之界定依據中華民國113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第十條第七款第一目辦理。

二、專長取向為「學術研究」或「教學實務」。

三、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學系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要點,應徵本系「學術研究」或「教學實務」專長取向新聘教師者,五年內發表之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應符合下列條件,未符合者請勿申請。

(一)學術研究(合計至少二件/篇)

  1. 最近五年內擔任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計畫計畫主持人,計畫執行期限須達一年以上(多年期計畫核算件數以年數計算)
  2. 最近五年內發表於SCIE(含SCI)、SSCIAHCITSSCITHCISCOPUS等級之論文,或已經前開刊物接受之論文(須檢附已被接受之信函),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二)教學實務【 (1)必備,且(2)(3)合計至少

  1. 最近五年內擔任大專校院、中小學教師一年以上經歷。
  2. 最近五年內擔任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計畫計畫主持人,計畫執行期限須達一年以上(多年期計畫核算件數以年數計算)
  3. 最近五年發表於SCIE(含SCI)、SSCI、A&HCI、TSSCI、THCI、SCOPUS等級之論文,或已經前開刊物接受之論文(須檢附已被接受之信函)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三、新進教師三年內含教學時數每週至少須到校三天以上,教授校共同必修體育課程、負責學生輔導工作(含擔任導師)、協助本系系務行政、系所計畫之執行以及校運動代表隊選訓賽,配合情形列入升等、教師評鑑及申請各項彈性薪資之考核。

四、具英語教學能力者尤佳。

五、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應徵手續

日期

一、檢附證件與資料 (詳申請書)

   (一)申請書。<限使用本系提供格式,申請書須親筆簽名>

   (二)個人履歷表〔提供本公告檢附文件以外有利審查資訊和佐證資料〕。

(三)畢業證書影本。<含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

(四)成績單正本。<含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

(五)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學系專任教師「新聘門檻」檢核表

(六)最近五年研究資料表。

(七)最近五年符合「學術研究」或「教學實務」專長取向規定之國科會計畫成果報告或期刊論文五年內合計至少二件/篇,若多篇請合併成一個檔案。

(八)博士論文1份。

申請資料電子檔請依照上述編碼及命名,並請於民國113122(週一)中午12:00以電子郵件寄送至E-mailinglish@mail.ntue.edu.tw黃英哲主任,主旨請註明:應聘113學年度國立臺北教大體育學系專任教師_○○ (姓名)

二、審查程序:

(一)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到校參加面試(含運動技能檢

     測,1.必測:游泳;2.選測:應聘者自選體操或田徑一項)

(二)進入面試者可自行準備書面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於當天供甄選委員參考。

三、通知錄取面試預定日期:113126(週五)

(三)面試預定日期:1131214(週六)

網址

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首頁

二、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辦法

三、國立臺北教大學理學院首頁

四、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理學院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準則

五、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學系首頁

六、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學系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要點

七、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學系大學部/碩士班課程結構與教學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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